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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更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制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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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观点地产网

3月1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更新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知,正式发布北京市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年)。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通知规定宗地出让、转让价格参照基准地价,按照规定程序,使用合理的评估方法确定。

《北京市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包括基准地价基本内容、基准地价表、基准地价级别(区片)范围说明、基准地价应用说明等,与本通知一并印发,并于印发之日起施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更新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知》(京政发〔〕26号)同时废止。

通知表示,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做好相关政策的衔接工作,施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规划自然资源委负责协调解决。

基准地价是指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可建设用地范围内,对平均开发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建设用地,按照商服、住宅、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并由政府确定的,某一估价期日法定最高使用年期土地权利的区域平均价格。

本版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严格遵循国家规程,经样点采集、综合评估测算形成。工作过程中广泛征求了政府、专家、社会机构和公民等各界的意见建议,并于年11月底由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组织召开了听证会,获得听证代表一致认同。

本版基准地价以年1月1日为更新基准期日,按住宅、商业、办公、工业、公共服务五种用途,将全市土地分别划分为12个级别,并在级别内划分区片,确定地价水平。其中:商业用途划分个区片,办公用途划分个区片,住宅用途划分个区片,工业用途划分个区片,公共服务用地个区片。

本轮基准地价更新落实城市空间布局,划分级别区片范围。严格落实城市总体规划“一核一主一副、两轴多点一区”的城市空间布局,形成了由中心城向外辐射、郊区以新城为中心向外辐射,呈现“11N”(一主一副多点)多中心分布的地价格局;重点对北京城市副中心、大兴国际机场、三城一区等区域进行了细化,有利于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

本轮基准地价更新推动存量土地再利用,支撑城市有机更新。严格控制首都功能核心区、副中心基准地价最高级别价格,形成不同区域间合理地价梯度,发挥基准地价价格杠杆作用,促进非首都功能疏解和减量提质,有效支撑各区发展,有利于城市有机更新行动计划的开展。

本轮基准地价更新贯彻房地产调控要求,稳定市场预期。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成果中住宅用地价格变动与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结果整体趋势一致,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

本轮基准地价更新制定差别化地价,推动高精尖产业落地。以推进科技创新、构建高精尖产业结构为导向,优化工业研发用地用途归类和修正体系,通过差别化地价的制定,有利于推动高精尖产业落地。

本轮基准地价更新落实四个服务,补齐城市短板,单独设置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在现行的商业、办公、住宅、工业四类用途基础上,单独设置公共服务用地,变为五类,并合理确定其地价水平,为城市更新、公共设施建设提供地价支持,促进文体、能源、环保、教育、养老及基础设施等用地的有偿使用,有利于惠民生、补齐城市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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