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工网中工网讯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8月27日发布《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确定办法等事项的公告》。根据公告,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以下简称两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是指纳税人依照增值税、消费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计算的应当缴纳的两税税额(不含因进口货物或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两税税额),加上增值税免抵税额,扣除直接减免的两税税额和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后的金额。直接减免的两税税额,是指依照增值税、消费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直接减征或免征的两税税额,不包括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退还的两税税额。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计征依据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一致。此外,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继续执行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优惠政策的公告》。根据公告,对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通过黄金交易所销售且发生实物交割的标准黄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对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和客户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销售且发生实物交割并已出库的标准黄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自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自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实施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城市维护建设税减免。自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城市维护建设税减免。具体操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财政部网站截图财政部网站截图责任编辑:王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