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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动机制,有序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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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融界


  金融界7月12日消息国家发改委印发“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推进新型城市建设。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顺应城市发展新趋势,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建设宜居、韧性、创新、智慧、绿色、人文城市。


  增加普惠便捷公共服务供给


  科学布局义务教育学校,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提高公办义务教育规模占比,鼓励建设九年一贯制学校,加强普通高中建设。医院医疗水平,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能力,组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提高公办养老机构服务水平,推动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发展养老服务,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健康发展,推进医养结合,扩大护理型床位供给。扩大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供给,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托育服务设施。严格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园政策,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增加普惠性幼儿园学位数量。推进公共设施适老化适幼化改造,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按照每百户居民拥有不低于30平方米建筑面积标准,优化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统筹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开展高品质生活城市建设行动,打造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


  健全市政公用设施


  优化公交地铁站点线网布局,完善“最后一公里”公共交通网络。按照窄马路、密路网、微循环方式,构建级配合理的城市路网体系,完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三行系统”,改善行人过街设施。完善以配建停车场为主、路外公共停车场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停车设施体系,推进居住小区和机构停车位错时共享,在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增加非机动车停放设施。优化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布局,完善居住小区和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新建居住小区固定车位全部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推进水电气热信等地下管网建设,因地制宜在新城新区和开发区推行地下综合管廊模式,推动有条件城市路面电网和通信网架空线入廊入地。加强城市景观照明节约用电管理和用能清洁化。


  完善城市住房体系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夯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


  建立住房和土地联动机制,实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支持合理自住需求,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盘活存量住房资源,扩大租赁住房供给,完善长租房政策,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


  加快住房租赁法规建设,加强租赁市场监管,保障承租人和出租人合法权益。完善住房保障基础性制度和支持政策,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


  以人口流入多的大城市为重点,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


  单列租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主要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


  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全缴存、使用、管理和运行机制。


  有序推进城市更新改造


  重点在老城区推进以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城中村等“三区一村”改造为主要内容的城市更新改造,探索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模式。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推进水电路气信等配套设施建设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促进公共设施和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加装电梯,打通消防通道,统筹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改善居民基本居住条件。


  基本完成大城市老旧厂区改造,推动一批大型老旧街区发展成为新型文旅商业消费集聚区,因地制宜将一批城中村改造为城市社区或其他空间。注重改造活化既有建筑,防止大拆大建,防止随意拆除老建筑、搬迁居民、砍伐老树。


  增强防灾减灾能力


  系统排查灾害风险隐患,健全灾害监测体系,提高预警预报水平。采取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手段,防治山洪、泥石流、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


  开展既有重要建筑抗震鉴定及加固改造,新建建筑要符合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同步规划布局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防控设施,在森林、草原与城镇接驳区域建设防火阻隔带。


  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改进体育场馆等公共建筑和设施应急避难功能。完善供水、供电、通信等生命线备用设施,加强应急救灾和抢险救援能力建设。


  建设一批综合性国家储备基地,建立地方和企业储备仓储资源信息库,优化重要民生商品、防疫物资及应急物资等末端配送网络,重点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有关应急物资储备。


  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完善自建房安全体检制度,严厉打击危及建筑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构建公共卫生防控救治体系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地级市至少建成1个生物安全二级水平实验室,县级疾控中心重点提升疫情发现和现场处置能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从事公共卫生工作的人员。增强救治能力,地级及以医院或医院传染病区,医院提高传染病监测和诊治能力,重点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建设。建立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协同监测机制,提高早期识别和快速报告能力。提升平疫结合能力,预留应急空间,确保新建改建大型公共设施具备快速转化为救治与隔离场所的条件。


  加大内涝治理力度


  坚持防御外洪与治理内涝并重、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并举,因地制宜基本形成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排水防涝工程体系。


  老城区改造更新按有关标准补齐防洪排涝基础设施短板,全面消除历史上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秩序的易涝积水点;高标准规划、建设新城区,不再出现“城市看海”现象。


  治理修复河湖水系,增加雨水调蓄空间。实施排水管网和泵站建设与改造,修复破损失效设施。建设排涝通道,整治河道、湖塘、排洪沟和道路边沟,确保与管网系统排水能力相匹配。推进雨水源头减排,因地制宜配套建设雨水集蓄利用设施,增强地面蓄水渗水能力。加强洪水监测预报和调度预演能力建设,完善堤线布置和河流护岸,在山洪易发地区合理建设截洪沟等设施,降低外洪入城风险。


  推进管网更新改造和地下管廊建设


  全面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重点改造城市及县城不符合标准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管道、燃气场站、居民户内设施及监测设施。


  统筹推进城市及县城供排水、供热等其他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指导各地在城市老旧管网更新改造等工作中因地制宜协同推进管廊建设,在城市新区根据功能需求积极发展干、支线管廊,合理布局管廊系统,统筹各类管线敷设。


  加快明确入廊收费政策,多措并举解决投融资受阻问题。做好统筹协调,优化项目空间布局,合理安排建设时序,避免反复开挖。健全市政公用设施常态化管护机制,确保设施运行稳定安全。


  增强创新创业能力


  强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创新功能。推动科研平台和数据向企业开放,鼓励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资源、场景和需求。


  建设成本低、要素全、便利化、开放式的孵化器等众创空间,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强化对企业研发的政策支持和奖励。促进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成长、集聚和发挥作用,完善外籍人才停居留政策。


  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为劳动者和企业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用工指导等便捷化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证照分离”、“照后减证”,简化企业生产经营审批条件。提高监管效能,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推进智慧化改造


  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规模化部署和基站建设,确保覆盖所有城市及县城,显著提高用户普及率,扩大千兆光网覆盖范围。推行城市数据一网通用,建设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因地制宜部署“城市数据大脑”建设,促进行业部门间数据共享、构建数据资源体系,增强城市运行管理、决策辅助和应急处置能力。


  推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探索建设“数字孪生城市”,推进市政公用设施及建筑等物联网应用、智能化改造,部署智能交通、智能电网、智能水务等感知终端。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提供市场监管、税务、证照证明、行政许可等线上办事便利。


  推行公共服务一网通享,促进学校、医院、养老院、图书馆等公共服务机构资源数字化,提供全方位即时性的线上公共服务。丰富数字技术应用场景,发展远程办公、远程教育、远程医疗、智慧出行、智慧街区、智慧社区、智慧楼宇、智慧商圈、智慧安防和智慧应急。


  加强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建设生态缓冲带,保留生态安全距离。持续开展国土绿化,因地制宜建设城市绿色廊道,打造街心绿地、湿地和郊野公园,提高城市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自维持能力。加强河道、湖泊、滨海地带等城市湿地生态和水环境修护,强化河流互济、促进水系连通、提高水网密度,加强城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大力推进城市节水,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基本消除劣V类国控断面和城市黑臭水体。推进生活污水治理厂网配套、泥水并重,推广污泥集中焚烧无害化处理,推进污水污泥资源化利用。


  地级及以上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建立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系统,到年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左右。健全危险废弃物和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理设施、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体系。


  加强城市大气质量达标管理,推进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加强塑料污染、环境噪声污染和扬尘污染治理。


  推进生产生活低碳化


  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有序引导非化石能源消费和以电代煤、以气代煤,发展屋顶光伏等分布式能源,因地制宜推广热电联产、余热供暖、热泵等多种清洁供暖方式,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管理模式。


  促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推进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鼓励建设超低能耗和近零能耗建筑,推动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到年城市新能源公交车辆占比提高到72%。


  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倡导绿色出行和绿色家庭、绿色社区建设,推广节能产品和新建住宅全装修交付,建立居民绿色消费奖励机制。推进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和标识体系建设,建立绿色能源消费认证机制。在60个左右大中城市率先建设完善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


  推动历史文化传承和人文城市建设


  保护延续城市历史文脉,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肌理、空间尺度、景观环境,严禁侵占风景名胜区内土地。


  推进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等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加强革命文物、红色遗址、世界文化遗产、文物保护单位、考古遗址公园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城市规划建设,鼓励城市建筑设计传承创新。


  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发展红色旅游、文化遗产旅游和旅游演艺。根据需要完善公共图书馆等文化场馆功能,建设智慧广电平台和融媒体中心,完善应急广播体系。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有序建设体育公园,促进学校体育场馆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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