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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全国10个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详细评价试点工作已基本完成。其中,四川省遂宁市作为西南地区唯一的试点城市,坚持目标导向,统筹全局开展了顶层设计;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地方实际调整了评价技术方案;坚持结果导向,切实促进了评价成果在“标准地”改革、城镇低效用地盘活利用等工作中的实际应用。
借着开展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详细评价(以下简称详细评价)试点的契机,四川省遂宁市立足地方实际明确了节约集约用地的改进方向,还在建立工作机制、完善技术方案、做实基础数据、细化评价标准、促进成果应用等方面做出了特色,为完善详细评价试点工作体系、同类城市开展详细评价提供了支撑与借鉴。
遂宁高新区
科学研判,做好顶层设计
精准开展详细评价试点工作,关键在于科学制订总体方案。遂宁市确定了“精准把握工作方向,优先做好顶层设计”的工作思路,通过多方探讨、反复研判,设计了适合地方实际的方案,主要包括两套技术方案、两组评价结果。通过对比两套评价结果,遂宁市不断寻求最优评价方法,为评价技术方法的优化完善提供参考。
一组严格按照《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详细评价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技术指南》)所规定的评价方法,梳理脉络体系,明确评价对象,明细评价流程,据此开展评价并得到相应评价结果。基于《技术指南》的方案强调,优先判定规划符合度、且以中类标准一票否决,其次综合评判建设强度与用地效益。
另一组结合地方实际,探索性调整了《技术指南》中的评价方法,形成了更适合遂宁市的调整方案,据此开展评价并得到了相应的评价结果。修改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其一,优先识别了特殊用地类型。为了使评价结果更合理、工作内容更简化,调整方案优先识别在建地块、三类居住用地、三类工业用地、供而未用土地、闲置土地及确定改造的棚户区、城中村用地等特殊类型。除在建地块单独列出不参与后续评价、用作年度动态监测外,其他特殊用地类型均直接认定为低效利用类型。同时,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调查等方式,明确低效用地成因以支撑土地监管工作。其二,调整了规划符合度。综合考虑不同城市间规划编制水平、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及旧城改造难易程度等方面的差异,调整方案认为,严格采用规划用途一致性的指标判别低效用地的方法,对于西部地区中小城市现阶段而言尚不成熟。因此,遂宁市调整为仅对工业用地判别规划符合、且以大类标准进行判别。今后待建立了详细评价与城市规划间的相互反馈机制、西部中小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及严肃性逐步加强后,再考虑引入严格的规划符合度指标参与评价。其三,补充完善了工业用地利用效益指标。根据工业企业实际情况,遂宁市引入了“企业投产/停产情况”指标,调整了“地均税收”指标内涵,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经济数据滞后性及年度波动对详细评价带来的影响。
立足实际,做实基础工作
真实全面地掌握用地现状是详细评价试点工作的重要基础。详细评价是以宗地为基本评价单元、以不同用地类型为评价对象的微观细化工作,评价所需调查的现状资料类型多样、数据规模较大、涉及口径众多。不同于东部沿海发达城市,西部中小城市基础资料信息化程度不高、完备性较差、获取难度较大,如何真实全面准确地获取基础数据成为遂宁市详细评价试点需要解决的最大难题。
对此,遂宁市采取了多种方法进行实践探索:一是直接采用政府职能部门既有资料。例如:地块规划用途、学校学生数、企业税收总额等资料管理情况及质量较好,能够满足评价的基本需要;二是通过开展全域实地调查、补全职能部门缺失的资料。考虑到遂宁市既有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细化程度不足、既有建筑物信息有所缺失、既有商业物业出租(营业)率数据覆盖度及可靠度极低等情况,故采取了逐宗实地调查的方法予以补全。三是以职能部门资料为主、估算补充为辅,补全缺失数据。例如:常住人口、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原价等数据,因职能部门提供的资料覆盖面不足,故依据实地调查情况和估算补全了缺失的数据。
聚焦差异,细化判定标准
详细评价指标判定标准的确定方法是否细致、确定结果是否切合地方实际,直接影响了评价结论的精确度及导向性。遂宁市基于“聚焦差异、细化分类”的原则,针对不同用地类型,开展了空间分区或行业分类,再逐步细化内部分类。在此基础上,该市依据国家标准,结合本地实际,采用目标法、现状值排序法,合理确定了各项评价指标判定标准。例如:将居住用地划分为四类强度分区,并依据遂宁城市总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确定了不同强度分区对应的容积率指标判定标准;将工业用地划分为11个行业类型,并依据工业企业地均税收现状水平,确定了不同行业类别对应的地均税收指标判定标准。差别化的评价指标判定标准,使评价结果更能体现出城市内部空间差异及行业分异特征,更有助于深入剖析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存在的问题,有助于制定差别化的政策措施。
拓宽视野,用好评价成果
详细评价试点工作不应仅局限于试点本身,而是应拓宽工作视野、衔接相关工作、推动成果应用。目前,遂宁市已将详细评价成果推广应用到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及存量土地、城镇低效用地盘活利用等工作之中。
一方面,参考详细评价调查所得工业用地建设强度、利用效益现状水平,遂宁市制定了工业项目“标准地”指导指标,对不同产业类型分别制定了容积率、固定资产投资、地均税收、工业总产值等控制性指标要求,通过明确用地标准,促进企业节约集约用地。
另一方面,根据详细评价初步成果,遂宁市出台了《关于切实盘活闲置和低效工业用地的通知》,明确了低效工业用地认定标准及分类处置方式等内容,处置中心城区批而未供土地公顷、盘活利用低效工业用地28公顷。下一步,遂宁市将进一步深化详细评价成果的应用方向,积极探索成果在中心城区土地监管、城市有机更新、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产业园区工业企业基础调查等领域的运用。
(供稿单位: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原标题:《试点经验
四川省遂宁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详细评价试点经验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