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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5/10 17: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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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也是威海发展进程中极为关键、极不平凡的一年。这一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行动指南。这一年,市第十六次党代会成功召开,科学擘画了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吹响了全力打造共同富裕先行区、不断开创“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新局面、争当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排头兵的奋进号角。这一年,市委团结带领全市人民观大势、把大局、谋大事,科学应对疫情冲击和经济形势变化,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可喜成绩。

一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各项工作,紧跟市委决策部署和全市发展大局,心系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全面落实“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守正创新、锐意进取、依法履职、担当作为,为建设“精致城市·幸福威海”作出了积极贡献。筹备召开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组织召开6次常委会会议、13次主任会议,制定地方性法规2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1项,开展专题调研、集中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活动27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新突破。

一、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履职相统一,始终保持人大工作正确方向

牢牢把握人大机关政治属性,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履职活动全过程、各方面,以实际行动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坚定不移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学习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就38个议题组织集体学习21次,举办专题辅导5次。党的二十大召开后,第一时间召开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全面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实践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作出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议,在全市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中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常委会组成人员发挥“关键少数”作用,紧密联系实际,带头深入基层开展宣传宣讲,推动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

坚定不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带头维护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严格落实党领导人大工作制度,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人大工作和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围绕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作出的安排部署、市委主要领导到人大机关调研时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实落细《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人大工作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党的领导与人大依法决定任免相统一,作出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等决议决定6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次,及时将市委决策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

坚定不移贯彻市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谋划推进人大工作,做到市委工作重心放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聚焦“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攻坚年”活动,组织对全市先进制造业发展、优化就业环境情况进行调研审议,对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开展集中视察,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很多富有针对性、可操作的意见建议,呈报的3篇报告市委主要领导都作出批示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入研究、认真落实,推动了相关领域工作取得突破进展。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指示要求,常委会班子成员积极参与疫情防控、渔船管控、森林防火、信访积案化解和重点企业项目建设等安排部署,8名领导干部在乡村振兴、全龄友好型城市建设等重点工作指挥部和工作专班中担任相应职责,推进重点工作加快突破。特别在疫情防控中,常委会班子成员带头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各级人大履职尽责、加强监督,各级人大代表各展所长、各尽所能,捐赠款物多万元,充分彰显了非常时期人大的政治担当、使命担当、责任担当。

二、坚持厉行法治与改革发展相衔接,有力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重点领域立法,支持和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依法监察、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威海。

推进精准立法,提高法规制度供给质效。紧扣发展所需、群众所盼,注重“小切口、真管用、有特色”,深入开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更好引领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着眼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出台了全国设区市中首个专门规范气瓶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威海市气瓶安全管理条例》。制定了《威海市刘公岛保护条例》,聚焦生态环境、历史文化保护利用等内容,推动生态文明与历史文化互促融合、协调发展。对《威海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威海市管道燃气安全管理条例》等4个立法项目开展调研论证,增强了立法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协调性。配合上级人大对海洋环境保护法等10部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开展立法调研30多次,为上级人大立法工作提供科学准确的一手素材和建议参考。

推进严格执法,保障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充分发挥“法律巡视”的利剑作用,完善精准选题、实地检查、听取审议、整改反馈等工作流程,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突发事件应对“两法两条例”执法检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工作监管,持续推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建设。配合上级人大对残疾人保障法等10多部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提报检查报告9篇,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23条。严格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主动审查、专项审查,推动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向区市人大延伸、审查范围向“一委两院”拓展,今年共接收备案并审查规范性文件19件,督促对2部政府规章进行修改,切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国家法治统一。

推进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是党中央作出的重要部署,也是省人大常委会确定的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监督重点任务。按照统一要求,开展公检法司四部门“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监督,首次邀请市委政法委、市监委参与,面向社会发放调查问卷多份,梳理政务服务热线反馈信息多条,深入了解政法队伍为民办实事和作风建设等情况。常态化组织人大代表参与旁听案件庭审等活动,有效提升了审判检察工作质效和司法透明度、公信力。

三、坚持依法监督与有效支持相结合,全力护航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主动融入、积极服务全市改革发展,自觉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综合运用各类法定监督方式,推动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实落地。

强化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监督。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全市财税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就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拓宽财税收入渠道等方面加强研究分析、提出意见建议,为全力以赴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着眼于金融支持服务实体经济,组织对金融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审议,提出了推动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深化绿色金融改革创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意见建议。在开展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监督调研时,督促有关方面高标准推进新机场、莱荣高铁等重大工程,不断提升区域互联互通水平,加快构建综合立体交通网络。为更好助力乡村振兴,对地理标志培育与保护、农村水利建设等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要求切实加强品牌保护利用与宣传推介,加快补齐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短板,提升水生态治理和抗旱防洪能力。组织对全市粮食安全有关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审议,督促各级政府压紧压实粮食安全责任,守住耕地保护红线,打好稳粮保供“组合拳”。对外事工作服务城市国际化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审议,强调要进一步优化涉外营商环境,开辟对外交流合作新路径,培植对外经贸合作新优势,以高质量外事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

强化对民生工作的监督。将安全生产作为年度监督重点,在对安全生产和突发事件应对“两法两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询问,就消防安全、燃气安全、渔船渔港安全、森林防火等方面突出问题进行询问,进一步筑牢安全发展底线。市委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专题询问报告作出批示,要求有关方面认真抓好落实。组织对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开展调研,将上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近年来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与省市环境质量考核评价指标统筹结合,深入各区市对22个点位进行明察暗访,将发现的问题连同审议意见,反馈给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我市生态环境质量全省领先优势。听取审议关于全市教育“双减”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促进了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教学质效同步提升。在文化产业发展情况专题调研中,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对照梳理确定26个重点问题清单,认真分析研究,提出针对性建议,着力推动文化产业创新发展。同时,扎实做好人大信访工作,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件次,依法依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强化对财政预决算和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积极推动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创新,实行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制度,加强与山东大学人大预算监督研究中心共建合作,联合开展威海市人大预算和国资管理监督发展情况专题调研,形成的报告得到省委、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听取审议预决算情况、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等报告,依法作出审查批准决议。对市公安局、人社局等15个市直部门开展预算审查监督,推动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听取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组织召开审计整改推进会,进行现场核查、跟踪监督,形成全链条闭环监督体系。听取审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促进国有资产优化配置、高效利用、保值增值。

四、坚持保障代表权利与发挥代表作用相协调,充分彰显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优势和生机活力

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推动代表工作更好融入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着力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加强初任代表培训,市县联动开展代表履职学习、业务培训等活动5次,组织参训多人次,引导代表迅速进入角色、更好依法履职。坚持重点工作通报制度,扩大代表对立法、监督等工作的广泛参与,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集中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活动多人次,使地方立法和监督工作更好倾听民意、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制定代表履职管理办法,建立起代表履职约束机制。出台开展市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适时组织对代表履职活动等情况进行述职评议,推进代表履职管理规范化、常态化。

着力丰富代表履职形式。按照“全覆盖、制度化、常活动、重实效”的要求,建成标准化代表工作站63处,基本实现全市镇街全覆盖,各级人大代表进站接待群众多人次,帮办好事实事多件,打通了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修订完善开展“双联”活动意见,推动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常态化、制度化,指导基层人大分类开展“汇聚代表合力助力招商引资”等代表主题实践活动,支持成立具有专业特色的青年企业家人大代表联络站,引导各级代表深入调研、建言献策、促进发展,先后引进新能源等项目20多个,收集各方面意见建议多条。搭建代表全程参与民生实事实践平台,出台了关于推行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指导意见,在全市层面逐步实施,从严把好征集、票决、实施“三个关口”,推动民生实事项目高效落实,把政府的民生事项变为人民群众的幸福清单。

着力增强建议办理实效。修订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办法,完善代表建议“提、交、办、督”全链条体系,采取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跟踪督查、办理情况“回头看”等方式,着力提高建议落实率、问题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推动解决大批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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