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城市管理的基本理论
1.包容性城市:是指城市中的每个人不论财富、性别、年龄、种族或宗教信仰,均得以参与城市所能提供的生产性机会。包容既是目标也是一个过程,参与式的决策过程是实现包容性城市的重要手段。
2.狭义的城市管理:基本等同于市政管理,主要是指政府部门对城市的公用事业、公共设施等方面的规划和建设的控制、指导。
3.城市管理的特征:管理的综合性、管理的开放性、管理的动态性、管理的参与性。
4.简述现代城市管理的含义及特征
现代城市管理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试述现代城市管理的一般原则
试分析现代城市管理的手段体系
第二章城市及其发展
1.城市:是指一定规模及密度的非农业人口聚集的地方和一定层级地域的经济、政治、文化中心。
2.城市化是世界瞩目的重要问题,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是社会分工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必定会产生的社会现象。
3.城市化是指一个国家的国内人口由分散的农村向城市集中的社会进步过程。
4.城市经济区的内涵:城市经济区域是以城市为中心,以城市体系为骨架,以城乡间、城市间的分工协作和经济文化交往为基础的地域经济综合体,它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由于经济发展与布局、经济结构调整、自然资源、地理环境等方面的内在联系,自然形成的网状式的经济综合体。
5.城市经济区的基本结构包括四部分的内容:
第一,经济中心
第二,便捷的交通条件和畅通的流通渠道
第三,一定面积的地域范围
第四,业已形成的经济网络
6.城市首位律是马克.杰斐逊在年对国家城市规模分布规律的一种概括。
第三章市制
1.市制:是指城市管理体制,包括城市的行政组织结构、职能结构、行政管理方式和行政运行机制的总和,是国家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时,市制就是指市的建制和市的管理体制,后者也称市政管理体制。
2.城市型政区具有行政区划一般意义上的三个内容:一是行政区域、二是行政单位、三是行政建制。
3.中国市的特殊性:
当代中国市制中市的地位与上述两者都不相同,一方面,市政府的权力机关由市民选举产生,其地位性质与地方自治的市议会相同;另一方面由权力机关产生并对其负责的执行机关,作为行政机关,又是国家的地方行政机关,因而是上级行政机关的下级机关,其地位性质又相同于不实行地方自治的市的行政机关。有人将其称为混合型的地方政府。
4.中国市制的发展
真正产生具有近代意义的城市行政区,在法律上承认市、镇是一种独立的地方行政建制则始于清末和民国初年
清廷于年1月8日颁布了《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这一章程是中国城镇管理体制向近代化转变的重要标志。
年辛亥革命后江苏省成立了临时省议会,决定在全省继续推进地方自治,公布了《江苏暂住市乡制》
年,民国北京政府以大总统教令形式,公布了《市自治制》。这是中国第一部由中央政府颁布的关于设置市建制的正式文件,从国家意义上开创了中国市制。
5.市制包括一切设置在城镇地区的地方政府单位。目前中国这类地方政府单位有三种:市、市辖区、镇。
6.按行政级别分组,中国的建制市有省级、副省级市、地级市与县级市。
7.中国现有北京、天津、上海和重庆四个直辖市。
8.副省级市的设置对我国城市等级制度带来了重大的挑战。副省级市已经成为我国宏观区域经济中的中心城市,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9.市领导县:“市领导县”体制是指以地级市管辖若干县级政区,以经济相对发达的中心城市带动周围农村的行政管理体制。
10.整县设市:市的设置本意是为满足城市地区专门管理需要而设置一种地方政府单位,通过城乡分治,以集中管理城市地区事务。
11.中国市制的主要特点
建制双重性
结构同一性
法律地位非自治性——民族自治地区的市除外
行政地位等级性
职能广泛性
内设层级的混合性
第四章城市管理的组织体系
1.城市政府的权限来自于法律的授予,取决于代表国家的中央政府的意愿。
2.城市权力系统:是指拥有某种正式直接行使城市公共政策制定和执行权力的各种组织有机结合的总体
3.城市权力系统又包括两部分:
其一,以国家名义和强制性方式出现的城市国家权力系统,包括城市的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即通常所谓的城市国家政权系统或广义的城市政府系统。在中国为:市的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市的各级人民政府、市的各级人民法院、市的各级人民检察院。
其二,以执政党名义和督导性方式出现的城市非国家的权力系统,包括共产党的市委员会、区委员会及街道委员会等。
4.现代城市权力系统分为以下五个系统:
决策系统
执行系统
情报信息系统
参谋咨询系统
监督系统
5.市人大代表由区、县人大选举产生,区人大代表、县级市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
6.市政协:是城市中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爱国统一战线组成,是城市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和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市政协是在共产党市委领导下和全国政协指导下,实现党派合作的形式,也是在城市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实现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
7.市民参政议政的途径包括:利益表达、行使监督权、行使选举权和罢免权。
第五章现代城市政府
1.市政府体制:又称市政体制,它是以城市政治权力配置为中心内容的各种具体制度的总称,即关于市政府的建制、地位、职责和内部权责关系的各种制度规范的总和。它是支撑市政府系统的骨架,其核心是权责配置问题。
2.西方国家的市政府体制
(一)“议行合一”的市政府体制
“议行合一”体制可分为绝对与相对的两种模式。在绝对的“议行合一”体制下由议会直接行使执行权,并承担执行的职责;相对的“议行合一”体制则由议会产生的执行机关承担行政职责,或议会行使全部政治权力,但另设行政机关负责社会公共管理。
1.绝对的“议行合一”体制
(1)英国议会委员会制:①市议会。英国市议会是政治权力的中心,负责立法,一般由市民选举产生的议员组成。市议员任期四年,通常每两年改选三分之一;年英国废止参议员制度,市议会不再设参议员,少数名士可以当选为名誉参议员。市长由市议员和名誉市参议员共同选举产生。市长担任市议会主席,任期一年。市长为议会全体会议政策发言人,并正式出席其区域内的各种典礼,如公共的集会、新建筑物的开幕,及国家的庆祝会。他又代表本市欢迎正式访问的外宾,并到其他各市去访问。但他除为议会主席之外,并不比其他议员享有较多的权力,在议会与议长或市长之间,并无权力的区分,一切权力均属于议会全体。一些较大的城市和地位重要的城市市长,称为大市长,其权力比一般市长大一些。市议会中还有一重要职务,即市秘书,他并不是专门负责一般事物的官吏,其重要性不亚于市长,在市议会的许多重大决策中起着重大作用。②市委员会。市委员会是市议会的执行机构,负责行政事务。委员会曾分为“得设委员会”(permiss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