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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三级三类’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明确成片开发方案的公共利益属性”……记者了解到,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南京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江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的制定是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善国土空间规划法规体系的具体体现,也是南京将成功改革经验上升为地方性法规的责任担当,更是保障群众切身利益、推动南京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同志表示。
10月27日下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南京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
多方座谈,收集意见近条
早在年,市规划资源局就制定立法工作方案,与同济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共同成立了《条例》起草团队,明确立法调研、起草、征求意见等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认真梳理痛点、堵点、难点问题。起草团队还对目前立法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专题向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汇报工作情况,组织多领域专家学者座谈会,就制定《条例》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框架构建进行充分研讨,形成了《条例(草案)》。
为充分发挥人大主导作用,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市人大法制委主动介入《条例(草案)》的修改论证过程。
据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主任黄颖介绍,今年4月至6月,围绕结合《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首先组织建邺区人大、政府、街道、专家、代表等各方参加的座谈会,初步了解各方面总体意见,其后又分别组织了主城区人大、非主城区人大、园区平台、企业集团、省市专家等5个层面的意见征求会,深入掌握社会各界专业意见,对《条例》(草案)过程稿进行了系统全面的论证研讨,共收集整理34个单位和个人条修改意见。
九大亮点,助推南京高质量发展
10月27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南京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11月2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了该条例。《条例》将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记者看到,《条例》共八章64条。包括总则、国土空间规划制定、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特定空间规划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
据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姚正陆介绍,《条例》充分体现了我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特色,在全国具有示范性和实践性意义,为国家立法提供了先行先试经验。《条例》呈现出九个方面的特色亮点。
亮点一:凸显国土空间规划权威。《条例》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在规划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落地实施提供空间保障,为各类开发保护活动提供指导和约束。
亮点二:建立“三级三类”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条例》建立了南京市、区、镇(街)三级和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三类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确定了雨花台、栖霞、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等区编制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同时,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主城、副城、新城范围内编制分区规划。
亮点三:明确成片开发方案的公共利益属性。《条例》第十九条明确各级政府组织编制成片开发方案作为开展土地征收的重要依据。明确成片开发方案应当体现公共利益,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和生态环境保护。
亮点四:建立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条例》建立了全市统一的分区分类用途管制制度,始终将“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贯穿于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工作始终,明确了农用地、生态空间、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四种类型的用途管制要求。
亮点五:优化特定空间规划管理。《条例》立足南京山水城林的自然禀赋和空间承载能力,对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生态资源集中的地区,以及长江岸线、城市更新、地下空间等其他特定用途的空间区域作出具体阐述,形成特定空间规划管理章节,强化空间形态管控,体现方向引领。
亮点六:深化“放管服”改革成果。《条例》把“多规合一”“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验合一”等审批制度改革成果通过立法固化,将成功改革经验上升为地方性法规。
亮点七:加强基本民生保障。《条例》强调城市更新项目在遵守国土空间规划、确保公共利益和安全,不得减损周边地块的相邻权益时,可以适当调整片区范围内有关建筑间距、退让、密度、绿地率等现行规划指标;《条例》实行耕地用途管制告知制度,进一步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亮点八: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全过程公众参与机制。《条例》规定国土空间规划的制定、修改、实施和监督检查都向社会公开,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公民国土空间规划参与权。
亮点九: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条例》要求市、区人民政府和江北新区管理机构设立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加强统筹协调,增强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性,负责论证、审议、指导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和重大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等事项,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
覆盖4类数据,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作为统筹推进国土空间规划改革的职能部门,市规划资源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制定宣传培训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条例》解读培训工作的同时,组织开展《条例》“五进”(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工地、进小区)宣传活动,广泛开展《条例》社会宣传工作,为《条例》颁布施行营造浓厚社会氛围,与此同时,还将会同有关方面,加强《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条例》中的重点内容迅速入街入巷、入门入户、入脑入心。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将结合南京实际,立足新发展阶段,通过完善平台系统建设,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修复,全面提高国土空间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一是基于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原则,进一步完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覆盖现状、规划管控、管理、社会经济四大类数据,为全市空间信息汇聚、共享和服务提供统一的数据运营和共性支撑能力。二是基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面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监督全周期管理需求,以“管用、实用、好用”为目标,继续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和监督实施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
来源:南京日报/紫金山新闻
记者马金通讯员宁人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