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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5/24 22: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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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规划自然资源立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北京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规划引领,加强名城保护,全面强化服务保障首都功能定位的制度供给,全力护航首都高质量发展。

坚持规划引领,构建总体规划落地“完善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首都规划自然资源立法工作,坚持制度供给与法治保障相结合,以修订《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契机,不断健全完善规划落地制度体系。

贯彻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完善城乡规划编制管理体系。为了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年-年)》的新理念、新精神和新要求,《条例》引入了分区规划,完善了城乡规划体系;强调了首都规划建设实施的重大事项应当依照规定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规定了建设用地减量提质发展、划定两线三区实施全域管控、街区更新实施机制等内容,为总规实施提供制度性保障。《条例》实施,推动落实了城市总体规划的核心要求,组织编制了分区规划;建立了区级统筹、街道主体、部门协作、专业力量支持、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街区更新实施机制,推行了以街区为单元的城市更新模式提升城市的宜居水平;建立了常态化的城乡规划体检评估机制,提高规划实施的科学性。

巩固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完善城乡规划实施管理体系。随着北京市机构改革到位和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的推进,精简和优化规划实施过程中审批的事项和流程,通过减环节、压时限、降成本实现不断优化。其中,“多规合一”协同平台使建设项目直接对标城市总体规划,为建设单位提供的预沟通、预协调咨询服务平台,进一步整合了各专项规划的要求,提升了审批质量和效率,确保总规目标落地。同时,大幅减少审批事项、精简申报要件,优化了规划条件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取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的兜底性受理条款,政府部门核发的审批文件由部门相互推送,实现信息共享,不再要求建设单位反复提交;建立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机制等。这些措施通过《条例》予以固化和法治化,为改革的深化和持续推进提供保障。

强化违法建设快速查处,完善城乡规划监督管理体系。《条例》出台前,北京市对新生违法建设要求“一经发现、立即制止”,实现“动态清零”,在执法主体方面,街道、乡镇作为属地政府,对当地违法建设情况最清楚,制止也最及时,但是现行法律法规未明确赋予街道执法主体资格。《条例》将北京市首创的“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的体制机制写入条文,直接赋予街道和乡镇对违法建设的综合执法权;明确规定赋予了有关部门对新生违法的立即拆除权,经依法认定的新生违法建设在违法当事人限期未自行拆除时,可以由有关部门组织拆除,从而实现违法当事人损失和行政执法成本“双下降”,充分发挥法律的引导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依法治理,北京作为首都更要作出表率。违法建设、开墙打洞等城市乱象,必须坚持依法治理。《条例》实施后,北京市进一步完成修订《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优化各部门查处违法建设的职责分工,形成违法建设查处工作合力;建立了执法机关与有关主管部门的执法联动机制和查处违法建设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城乡规划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建立了控制违法建设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加强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控制违法建设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此外,在赋予执法机关执法权的同时,进一步明确规定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和结果信息,行政执法公众举报等制度,赋予了社会对执法行为的监督权,以确保行政执法权力规范行使,城乡规划监督管理体系不断完善。

坚持以人为本,打造和谐宜居城市“宜人温度”

年,北京市颁布实施《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无障碍设施建设领域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在全国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以年的奥运会为契机,北京市的无障碍设施迎来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着眼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目标,首都规划自然资源立法工作在修订《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开篇立法宗旨上就提到要建设友好人居环境,体现一个城市的温度。

突出先进立法原则,有温度地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突出“广泛受益”原则,充分认识无障碍环境建设不仅仅要体现对残疾人群体的特殊照顾,其受益群体的范围应当具有普遍性和包容性,将无障碍环境受益群体的范围扩展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以便让有需求的群体能够更加广泛、平等、自主、便利地参与社会生活;突出“通用设计、合理便利”原则,与《残疾人权利公约》接轨引进先进理念,推进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再上新台阶,走在全国前列。

在立法过程中,坚持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共享的文明理念,注重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社会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和帮助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的良好氛围;明确无障碍环境建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政府、市场、社会和个人有温度地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的无障碍环境建设。

回应特殊群体关切,有温度地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在立法过程中,从无障碍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监理等各环节明确了相关单位的责任,实现全流程监管;将无障碍设施的管理责任人确定为所有权人,并对日常维护管理、改造条件作出了相应规定;为了给出行需求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条例》对公交车、地铁和地铁站、公交导乘系统等公共交通服务领域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提出相关要求,确保出行无障碍。

针对群众关心、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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