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18日讯(记者霍枭涵)11月18日,黑龙江省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黑龙江省统计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在会上获悉,十年间,我省建设用地整体有所增加,城市用地增加58.22万亩、建制镇用地增加36.64万亩、村庄用地增加11.92万亩,采矿用地、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利设施用地等也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幅,有力保障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
从城镇人均用地数量分析来看,按七普城镇人口计算,全国城镇人均建设用地平方米,我省城镇人均建设用地平方米,比全国多22平方米,较“二调”人均建设用地增加4平方米。从国土开发强度来看,全国建设用地总量6.13亿亩,开发强度约为4.26%,我省建设用地总量.25万亩,开发强度不到3%。从开发利用来情况来看,全省存量建设用地还有一定的挖潜空间,现有的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城镇村用地结构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设用地复垦都预留了较大空间。
为全面提升自然资源利用效率,推动我省实现高质量发展。下一步,我省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科学合理确定生产、生态、生活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和空间结构,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和国土开发强度。继续加大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机制建设,强化建设用地指标管控,继续推进闲置和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处置工作,切实提高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加快推进村庄整合撤并和空心村治理,完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完善开发区用地监测监管机制,控好增量、用好存量、管好流量,不断提高我省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调整完善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领域建设用地使用标准。加强项目生成阶段节约用地审查,新上项目用地节约集约化程度努力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大力推广节地技术,培育出一批新型节地模式和节约用地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