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税
1、其他个人(除个体工商户以外的自然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一入商铺深似海!
2、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增值税。估计只有农村才有这种情况了!
3、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离婚、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及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增值税。
4、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该政策适用于北上广深之外的地区。
5、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宅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该政策适用于北上广深,区别在两年以上的非普通住宅。
二、附加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发展费)
拿武汉市举例,城市维护建设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发展费1.5%,以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增值税免则附加税免!
三、土地增值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四、个人所得税
1、自年10月1日起,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2、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否则照章纳税!
五、印花税
1、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是在产权的买卖、交换、继承、赠与、分割等产权主体变更过程中,由产权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所订立的民事法律文书。税率为万分之五,买卖双方都要交!
六、契税
1、契税由承受人缴纳,实行幅度比例税率,税率幅度为3%-5%。具体执行税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
2、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3、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综上,对卖方而言,涉及的税可能有,增值税,附加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对买方而言,涉及的税应该有印花税和契税。
举个栗子吧
例1、老张在武汉东西湖有套自住房,唯一的,89平方米。年80万购买,年万卖出,准备给不争气的儿子还网贷,老张要交的税有:
增值税免,附加税免,个人所得税免
印花税=*5=元
对于购买方,如果是唯一住房,则印花税是元,契税是*1%=1.6万元。
例2、老张在武汉东西湖购有一套房用于投资,89平方米。年万购买,年万卖出,准备给不争气的儿子娶媳妇,老张要交的税有:
增值税=/1.05*0.05=7.万元,附加税=7.*11.5%=0.万元,个人所得税=(-)*20%=6万元
合计金额=7.+0.+6+0.08=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