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该《标准》共六章三十四条,并对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基本性、普遍性要求,城市中的道路、建(构)筑物、公共服务设施、户外广告与招牌、公共场所、城市绿化和城市水域、施工工地等的容貌做了要求。
根据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标准》的宣传培训工作,强化《标准》运用。要将《标准》纳入城市综合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广泛应用于市容环境专项检查、第三方评价和群众满意度评价等工作,确保《标准》与各项城市管理业务深度融合。积极组织示范道路、示范街区、示范小区创建活动,每年组织开展春季、秋季市容环境大扫除活动,引导社会广泛参与,推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共同创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
附:《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