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一50岁陈姓男子,因连续熬夜加班,结束一天工作后,睡了3小时,准备起床上班,却发现右眼眼皮无法抬起,眼珠转动困难,医院就诊,经检查诊断为动眼神经麻痹,医生介绍,发病原因和作息紊乱,过度疲劳,引起神经缺血,目前陈先生正在接受治疗。
现在很多行业“”“”流行,让职工不堪重负,甚至普遍制度化和严重超时化,由高强度加班引发的悲剧并不鲜见。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国家近年来也在出手加强监管企业员工的上班时间,我们劳动者如果面临强迫或者半强迫超时加班,应该勇于、善于依法维权。
写在最后
我们上班是为了赚钱,为了生活能更好,但是一定要考虑自己身体的承受能力,劳逸结合,一旦因为劳累生病,医院才会明白之前的努力全是白费,一朝回到解放前!身体是自己的,钱是赚不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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