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个城市大肆扩张的步伐,即将摁下暂停键。
原因在于:“城市更新”迎来新规,未来要告别“大拆大建”了。
8月10日,住建部发了一个通知,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的征求意见稿,意见截止日期是8月20日。
看通知名字,大家就应该知道新规主要涉及哪方面:避免旧改、棚改、城市更新陷入“过度房地产化”。
这份文件的意义在于:对所有城市而言,将正式告别大拆大建的时代。
我们来详细看看有哪些规定。
1,严控拆除。
除违法建筑和被鉴定为危房的以外,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原则上老城区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鼓励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和微改造。
注意关键词:20%!
这个比例,直接把拆迁面积给限制到极小的范围内。
换句话说,划定一个片区拆迁,80%的建筑面积都是“修修补补”,只有五分之一的建筑面积可供拆除。
一般来说,按照改造对象划分,城市更新项目分为“旧村”、“旧城”、“旧厂”改造三种类型。
顾名思义,旧村指的是集体土地性质的城中村和棚户区,复建安置地块转为国有土地一般可采用划拨方式,融资地块转为国有土地可采用招拍挂公开出让或协议出让。
而旧城本身就是国有土地性质,完成拆迁补偿后,由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公开出让程序出让。
不管哪种形式,这种拆建类项目流程都很复杂,审批机构涉及区、市城市更新管理部门,流程包括更计划立项、专项规划审批、实施主体确认、用地出让等环节。
可以肯定的是,以后城市更新拆建类项目的工作量,会小得多。
2,严控搬迁。
通知提出:不大规模、强制性搬迁居民,改变社会人口结构,割断人、地和文化的关系。要尊重居民安置意愿,鼓励以就地安置为主,改善居住条件,保持邻里关系和社会结构,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居民就地、就近安置率不宜低于50%。
这一条,主要强调了人文因素,大规模、强制性的搬迁居民,必然会影响一个城市、一个片区、一个地段的文化传承,换句话说,“人地关系”的基础没有了,平白建了一堆高楼大厦,却没有故居、故乡的味道,那城市更新的文化基础就没了。
50%的就近安置率,又是一个硬指标,在缩小拆除面积的前提下,又限定就近安置居民的比例,以后房企参与城市更新的难度必然会增加,有种“螺丝壳里做道场”的感觉。
3,严控增建。
这一条也很关键,通知里提到:不大规模新增建设规模,不突破老城区原有密度强度,原则上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建比不宜大于2。
所谓拆建比,是指新建的建筑总面积与拆除的原有建筑总面积的比值,也就是:拆掉原村民平方米的房产,要赔回原居民同类型物业多大面积,即拆迁面积与赔回的面积之比。
所以,对拆建比进行限制,相当于是限制规划地块的容积率。
在寸土寸金的一二线城市,建设用地指标有限,在旧改、棚改拆迁改造成本日益高昂的环境下,开发商好不容易拿了一块地,容积率动辄高达4-5,在有限的住宅地块里面,要争取盖更多的房子,赚取更多的利润。
任由容积率无底线的提高,意味着未来的城市将会遍布“水泥森林”。
所有城市除了要严控拆除、搬迁、增建之外,还有很关键的一条:不大规模、短时间拆迁城中村等城市连片旧区,导致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失衡,加剧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租房困难。
啥意思?
过去几年,我们看到不少城市趁着棚改货币化的东风,大肆拆迁市内城中村和棚户区,城市面貌为之一新,但代价是青年人口、新市民没房子住了。
原来的城中村虽然居住条件一般,却为初来乍到的年轻人提供了安居之所。
无论是做底层工作的农民工,还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他们是一个城市宝贵的劳动力,城中村拆迁后只能搬进小区整租或合租,最终因为无力支付高昂房租而离开一个城市。
这是过去几年城市更新走的弯路,必须把步子放慢,一边控制城中村改造的节奏,另一边大规模兴建租赁房,让年轻人有租金低廉、通勤交通完备、租期长的稳定居所,才能实现真正的“以人为本”的城市化。
看完这个通知,我又想起了住建部今年实施的另外一个决策:“限高令”。
今年住建部、科技部、工信部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意见规定县城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6层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应不低于70%,县城新建住宅最高不超过18层。
在去年4月,住建部就曾和发改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要求一般不得新建米以上建筑,严格限制新建米以上建筑。
一边是对住宅限高,严控高楼扎堆,另一边又严控大拆大建,释放出的信号意味深长。
可以肯定,无论是一二线核心城区,还是三四线城市,接下来的扩张步伐将会大大放慢。
是啊,过惯了躁动、快速、不安的节奏,我们的城市,也该享受一下“慢生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