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澎湃新闻
2月28日,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公布实施我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简称《通知》),宣布自3月1日起更新天津市城镇基准地价。
所谓城镇基准地价,是指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可建设用地范围内,对不同的土地级别,按照住宅、商业等用途分别评估的某一估价期日法定最高使用年期土地权利的区域平均土地价格,是政府法定公示价格。
通俗来说,城镇基准地价是按价格标准显示城市土地质量的优劣程度,同时也为各级政府在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时提供依据。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表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是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支持“十四五”规划关于“制造业立市”各项部署落地落实,服务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实现“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的具体举措。
据悉,天津市城镇基准地价覆盖范围为中心城区环外高速围合区域内全部区域、滨海新区内城镇建设用地以及其他市辖区政府所在城镇的建成区、市级以上开发区(园区)及示范园区等,总面积约平方公里。城镇基准地价以年1月1日为基准日,在住宅、商服、工业用地三大类基础上,增加公共服务项目用地、交通运输用地两大类,细分为21种土地用途,使用年期为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开发程度为“七通一平”,地价表现形式为地价和楼面地价。
本轮城镇基准地价更新细化了土地分类,并对各类用地进一步细分用途,更新制订基准地价。
在住宅用地中,增加了自持型住宅(租赁住宅)用地,有利于突出住房民生属性,落实国家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的要求,完善天津市住房保障制度体系建设。其中,住宅用地划分为12级,1级到12级基准地价为-元/平方米(地价)、-元/建筑平方米(楼面地价);自持型住宅(租赁住宅)用地划分为12级,1级到12级基准地价为-元/平方米(地价)、-元/建筑平米(楼面地价)。
天津上一次更新城镇基准地价还是年。按照年版的天津市级别基准地价表,住宅用地的地价从1级到12级基准地价为—元/平方米(地价);—元/建筑平方米(楼面地价)。也就是说,此次更新城镇基准地价较年版是有所上升的。
此外,《通知》还显示,在商业用地中,增加了自持型商业、自持型办公、研发设计、企业总部、会展中心、旅游等用地,有利于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区域商贸中心城市。其中,商业用地划分为12级,1级到12级基准地价为-元/平方米(地价)、-元/建筑平方米(楼面地价);自持型商业用地划分为12级,1级到12级基准地价为-元/平方米(地价)、-元/建筑平方米(楼面地价);娱乐用地划分为12级,1级到12级基准地价为-元/平方米(地价)、-元/建筑平方米(楼面地价);旅游服务用地划分为12级,1级到12级基准地价为-元/平方米(地价)、-元/建筑平方米(楼面地价)。